• 關于落實殘疾人專用車輛免費停放政策的通知
    時間: 2024-01-29 08:51

       閩殘聯維權〔2023〕116號

     

     

       各市、縣(區)殘聯、發改委(局)、建設局、城管局(委)、交通運輸局、國資委(財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平潭綜合實驗區殘聯、經濟發展局、交通與建設局、財政金融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方便殘疾人交通出行,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2016年,省物價局、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實施意見》(閩價服〔2016〕233號)。該政策實行以來,為殘疾人駕車出行提供了便利和經濟實惠,受到廣大殘疾人駕駛員的歡迎好評。隨著停車場智能化快速發展,在實際執行中還存在一些困難。為把殘疾人專用車輛免費停放政策落到實處,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營造尊重、理解、關心、幫助殘疾人的良好社會氛圍,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確殘疾人專用車輛免費停放服務政策適用范圍
       納入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設施,對持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1、C2、C5)、行駛證的殘疾人本人駕駛合法的機動車,實行免費停放服務。殘疾人享受政策時,必須隨身攜帶“三證”,且不得轉由他人享受,停車場管理人員可對“三證”進行核查;未達到“三證”合一條件,不能享受免費停放服務。
       二、采集信息,實現殘疾人專用車輛智能化免費停車
       各縣(市、區)殘聯負責收集本地區殘疾人車輛信息,對殘疾人本人的殘疾人證(含戶籍地為省外的殘疾人證)、駕駛證、行駛證原件進行核驗,確保證件真實合法有效,并將復印件留檔備查。各市級殘聯(含平潭)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更新殘疾人車輛信息并匯總至省殘聯。縣級殘聯對接同級有關部門,提供全省殘疾人車輛信息;縣級有關部門負責向轄區本系統配建、監管企業建設的納入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設施提供全省殘疾人車輛信息,并督促錄入停車場系統后臺,通過技術手段識別殘疾人專用車輛,實現殘疾人本人駕駛合法的機動車免費停放智能化管理。
       三、加大宣傳,建立對接機制協同推進政策實施
       各級各部門要依托本部門信息公開平臺公開殘疾人本人駕駛合法的機動車免費停放政策,將政策納入停車場管理學習內容,增強管理人員管理能力和水平,以本部門重要節點、重大活動為契機,以多種形式、多種載體開展政策宣傳解讀,提高政策知曉率,確保政策有效實施。各級各部門應向同級殘聯提供負責此項工作的具體部門以及聯系人、聯系方式,以便建立長效機制協同推進政策實施。
       四、明確職責,保障政策落地落實落細
       各級殘聯負責每年匯總兩次符合殘疾人本人駕駛合法的機動車免費停放政策的殘疾人車輛信息,并加強與有關部門對接溝通,強化宣傳引導。各級發改部門要完善停車收費相關政策,加強停車收費管理。各級住建部門負責指導停車設施建設。各級交通、國資委等其他相關部門負責指導督促本系統配建、監管企業建設的納入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設施落實殘疾人本人駕駛合法的機動車免費停放政策。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違法行為。
      五、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殘疾人聯合會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交通運輸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6日

     

     

      

     

     

      

     

     

      

     

     

      

     

     

      

     

     

      

     

     

      

    來源:連江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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