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連江縣琯頭定安小流域2025年度省級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項目已由福州市水利局以榕水利農保[2025]1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連江縣琯頭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省級財政資金及地方財政配套,出資比例為省級財政資金比例:70%、地方財政配套資金比例:30%,招標人為連江縣琯頭鎮人民政府,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新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連江縣琯頭定安小流域2025年度省級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連江縣;
2.2 工程規模:項目總投資2527032元;
2.3 產業類型:第二產業;
2.4 招標范圍和內容:河道疏浚清障、生態護岸(腳)、水保生態園、休閑步道、綠化帶等內容,具體范圍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招標圖紙等為依據;
2.5 最高控制價:2527032元,K值為 10%,發包價為2274328元。
2.6 標段劃分(如有): / ;
2.7 質量要求:達到《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評定標準》(SL631~637-2012)及其它相關規范合格標準;
2.8 工期要求:總工期120日歷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 不要求 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 二 級 水利水電工程 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考核合格證書(B證)和 / 職稱, / 業績。并在其他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本招標項目評標辦法:簡易評標。
3.5 本招標項目采用 資格后審 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3.6本招標項目對投標人的資格不進行評審。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連江縣陽光交易平臺(http://www.ljygjy.cn:17070)”,確認投標報名及下載相關資料。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2025年5月26日10時00分,提交地點為連江縣陽光交易平臺開標室一(福建省福州市連江縣可門路永得利商業廣場 2#樓 5 層)。
5.2 在遞交投標文件同時,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應當持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購買招標文件憑證(一份憑證僅代表一家投標人)到場核驗登記,否則,其投標文件不予接收。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連江縣陽光交易平臺(http://www.ljygjy.cn:17070)、連江縣政務網(http://www.shuaizuiqin.com/)上發布。
7.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7.1.投標保證金提交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7.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45000元。
7.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無要求 √現金 √銀行電子保函 √年度投標保證金。
注:根據閩發改規〔2023〕7號文件規定:“對依法必須招標且招標標的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含1000萬元)的政府投資項 目,免于收取無失信記錄企業投標保證金”本項目免于收取無失信記錄企業投標保證金,實施免繳投標保證金承諾函制度。本項目(標段)投標截止時仍被列為招投標重點監管對象的投標人,僅限于使用現金形式提交。招投標重點監管對象名單通過福建省公共資源電子行政監督平臺查詢。
注:電匯或銀行轉賬單上注明“招標項目編號:“新連招[2025]050號”
7.4.投標保證金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連江支行
帳戶名稱:連江縣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帳 號:420858357530
8. 聯系方式
招標人:連江縣琯頭鎮人民政府
地 址:連江縣琯頭鎮琯福大道123號,郵編:350500
聯系人:吳先生
電 話:13905002046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新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連江縣蓮荷東路5號樓202,郵編:350000
電話:15960075543
聯系人:孫工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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