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4年6月28日印發了《連江鮑魚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工作實施方案》(連政辦規〔2024〕2號),現將有關制定情況說明如下:
一、出臺背景
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是指以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的地理標志為對象,具有較大產業規模、較顯著社會經濟效益、較高保護水平,制度健全、機制完善、管理規范,產品特色鮮明、知名度高,對國內地理標志保護起示范、引領、推廣作用的保護地域。國家知識產權局每年組織1次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申報評定工作。
近年來,我縣將連江鮑魚地理標志與扶持特色優勢產業發展、鄉村振興等工作結合起來,強化地理標志保護,強化品牌建設,進一步將我縣豐富的海洋資源優勢轉化為產品優勢、經濟優勢,全方位推動我縣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2023年12月4日,我縣申報的連江鮑魚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入選2023年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籌建名單,是福州市首個獲批籌建的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示范區籌建期為3年(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
二、制定依據
《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國知辦發保字〔2021〕4號)、《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確定2023年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籌建名單的函》(國知辦函保字〔2023〕992號)等相關文件。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分為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提出要通過示范區建設工作,進一步完善連江鮑魚標準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質量管理體系,推動連江鮑魚地理標志高水平保護、高標準管理、高質量發展。
第二部分:建設目標。提出要在示范區建設過程中,實現連江鮑魚產業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產業融合效益的有機統一。形成具有較大產業規模、較顯著社會經濟效益、較高保護水平,制度健全、機制完善、管理規范,產品特色鮮明、知名度高的保護地域。
第三部分:主要措施。緊密圍繞“夯實保護制度,引領協同推進;健全工作體系,引領特色質量;加大保護力度,引領水平提升;強化保護宣傳,引領意識提升;加強合作共贏,引領市場開拓”五大重點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并根據示范區驗收要求,制訂相關配套措施:《示范區建設工作責任清單》及《關于推動建設連江鮑魚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的六條措施》。
第四部分:進度安排。根據示范區建設辦法,將示范區建設的進度,分為啟動創建、組織實施、申請驗收、落實整改等四個階段。
第五部分:組織保障。明確了強化組織領導、強化資金投入、強化宣傳推廣、強化監督考核等四個方面保障。
四、咨詢方式
連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科;0591-2213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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