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連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江縣政府投資項目規范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時間: 2023-09-25 11:12

       連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3年9月22印發了《連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江縣政府投資項目規范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連政辦規[2023]2號),現將有關制定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1、考慮就我縣政府投資項目全流程涉及的項目決策啟動、前期工程委托與取費標準、項目用地征遷、工程招投標、工程設計變更、工程款支付、工程預決算等如沒有規范性文件予以指導,縣直相關部門、鎮政府、縣屬國有企業作為項目實施與監管主體無章可循,可能出現執行不一的混亂現象,為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的決策和實施程序,進一步規范項目變更、工程招標等工作,促進項目管理科學、規范、有序、高效,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需規范連江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 

      2、2022年省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開展政策措施抽查工作中發現部分政策措施涉嫌違反公平競爭審查相關標準,其中依據我縣規范管理意見建立的連江縣行業主管部門小規模工程企業名冊有關條款涉嫌違反了《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等相關規定。同時省發改委廢止了閩發改法規【2016】5號文,于2022年12月出臺了《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做好小規模工程發包有關工作的通知》(閩發改法規【2022】667號),規范實施政府投資、國有企業小規模項目采購方式。故我縣取消連江縣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名冊,小規模工程由采購人依法自主選擇采購方式。運行半年來,采購人反映存在一定不便。綜上所述,為進一步規范小規模工程建設項目監管,提高小規模工程項目交易配置效益和效率,從源頭上預防腐敗,實現交易過程的公正、公開、透明、高效,擬稿《連江縣政府投資項目規范管理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 

      二、制定的依據 

      1、根據于2018年6月1日起執行的《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改委第16號令)文件,必須公開招標的項目:①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②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③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根據于2022年12月5日起執行的《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做好小規模工程發包有關工作的通知》(閩發改法規【2022】667號)文件,規范實施政府投資小規模項目采購,依法不進行招標的,應按(財政部令第74號)和(財庫【2014】214號)等規定執行;規范國有企業投資小規模項目采購,依法不進行招標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干涉,要求采購人采用招標方式采購;發揮公共交易平臺作用等。 

      3、根據于2021年2月7日起執行的《福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的通知》(榕財采【2021】13號)文件,對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作出規定,其中貨物或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依據為50萬元。 

      4、根據于2020年3月19日起執行的《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五部門關于簡化優化農村小型建設項目管理的若干意見(試行)》(閩發改法規【2020】148號)文件,簡化發包流程:農村小型建設項目預算可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審核,預算經審核后,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設備、材料等采購,由項目業主集體決策,可以通過競爭比選方式,也可以直接委托方式確定。 

      三、主要內容 

      《連江縣政府投資項目規范管理若干意見》的主要內容:一是項目變更管理,突出從嚴對工程變更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性進行審查,明確了變更的相應責任,細化了變更審核機制和審批機制,規范了變更程序。二是啟動項目前期工作及實施的決策明確規范意見,項目前期工作包括項目選址、用地規劃、項目建議書或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等啟動,須報項目縣分管領導同意或召集的縣政府專題會議議定項目實施的決策根據項目估算總投資金額大小,報相應的縣政府會議議定。三是項目前期工作與取費,對前期工作收費折數、政府和國有企業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的采購方式等明確指導意見。四是對工程勘察、設計、監理及圖紙審查、檢測、監測,對其計費基數、委托及取費標準等明確指導意見。五是對工程施工預決算及招投標,對限額以上、以下工程預結算及施工的委托,以及工程發包下浮率等明確指導意見。五是工程造價咨詢和招標代理,對其計費基數、委托方式和取費標準等明確指導意見。六是招標文件與合同,對招標文件與合同中的投標保證金、土石方比例、主材、清單核對等強調相關規定。七是對工程進度款支付,對其具體支付方式等明確規范意見。八是項目評估機構,對其委托方式和取費標準等明確規范意見。九是規范征地補償,對征地補償的具體方案及實施方式等明確規范指導意見。十是對工程預結算送審、財務監管、建設監管,對其具體實施方式等明確規范意見。 

         《連江縣政府投資項目規范管理若干意見》自2023年9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來源:連江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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