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海上養殖轉型升級行動方案》(閩政辦〔2021〕21號)和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福州市海上養殖轉型升級行動方案》(榕政辦〔2021〕48號),結合2021年海上養殖轉型升級工作開展情況,制定《連江縣海上養殖轉型升級行動方案(2022年)》(連政辦規〔2022〕1號),現將文件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加快我縣海上養殖轉型升級,優化漁業產業布局,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高質量發展,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特制定《連江縣海上養殖轉型升級行動方案(2022年)》。
二、目的意義
通過實施海上養殖轉型升級行動,對我縣海水養殖規劃區內傳統養殖漁排升級為塑膠漁排、深水大網箱或其他環保型漁排(網箱),將筏式養殖EPS白色泡沫浮球升級為塑膠浮球或其他環保型養殖浮球,先行試點推廣深遠海養殖;全縣養殖海域景觀明顯改善,水產品品質和經濟效益明顯提升,深遠海養殖形成一定規模,促進“漁旅結合”業態發展,建設更加清潔美麗富饒的“海上田園”。
三、工作目標、實施主體
(一)在2021年完成總任務30%的基礎上,至2022年7月底,完成景區周邊及沿線浮球更換任務,至2022年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總任務,其中筏式吊養泡沫浮球522.7萬粒,養殖漁排8.1375萬口,新建深水大網箱132口。
至2023年6月底:做好任務收尾、全面驗收和績效考評等工作。
(二)沿海有關鄉鎮人民政府是其管理轄區內開展海上傳統養殖設施升級改造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建立健全工作機構,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落實宣傳發動、普查核實、政策執行和服務保障等,并抓好海上傳統養殖設施升級改造、補助資金發放、海上傳統養殖設施回收以及防止新增泡沫浮球下海等工作。
四、主要任務
(一)科學布局海上養殖空間。沿海各鄉鎮要嚴格落實《連江縣海水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8-2030年)》和綠色發展要求,積極引導發展灣外養殖,開辟我縣外海養殖新空間。全面優化養殖產業結構,大力發展貝藻類養殖,積極發展碳匯漁業。以村居為單位連片推進海上傳統養殖設施升級改造工作,使改造后的養殖區整齊、美觀。對超規劃養殖由海漁局牽頭,會同屬地鄉鎮依法予以打擊取締。
(二)強化養殖設施源頭管控。嚴格落實《福建省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實施方案》,禁止使用對海洋環境造成污染的EPS泡沫浮球、塑料瓶及其他不符合海洋環境保護要求的養殖材料,全面淘汰、回收傳統水產養殖EPS泡沫浮球。各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開展聯合執法,對EPS泡沫浮球、泡沫船等生產銷售企業全面摸排,落實禁止、限制生產銷售使用部分塑料制品政策,從源頭上阻斷非環保養殖設施向海上輸送。
(三)加強海上養殖規范管理。沿海各鄉鎮和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海上養殖聯合執法巡查,杜絕超規劃養殖和EPS泡沫浮球養殖設施反彈,確保海上養殖符合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強化智能動態管理,建立海上養殖臺賬,實現養殖屬性及空間信息“一張圖”管理。
(四)嚴格養殖設施質量監管
1、塑膠浮球:由鄉鎮作為責任主體,組織本鄉鎮有關村居按規定向實力較強的塑膠浮球加工企業采購質量符合驗收標準的塑膠浮球。
2、塑膠漁排:由鄉鎮作為責任主體,組織本鄉鎮有關村居集中采購,保證塑膠漁排建設質量符合驗收標準。
3、深水大網箱:按照省海洋與漁業局漁業發展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由本縣水產養殖企業、專業合作社自愿申報,自主選擇深水大網箱生產廠家采購,質量由企業負責。
(五)升級改造海上養殖設施。我縣現有7.2912萬口傳統養殖漁排全面升級改造為塑膠漁排、深水抗風浪養殖網箱或其他環保型養殖漁排(網箱),3.95萬畝(476.202萬粒)貝藻類筏式養殖泡沫浮球全面升級改造為塑膠浮球或其他環保型養殖浮球,新建132口深水抗風浪網箱。沿海各鄉鎮要對照《連江縣海上養殖轉型升級改造工作任務分解表》(詳見附表),結合轄區實際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目標、明確工作時限,確保完成各項年度任務和總體任務。
(六)做好廢舊養殖設施處置。沿海各鄉鎮要嚴格落實《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海漂垃圾綜合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20〕62號)、《連江縣進一步加強海漂垃圾綜合治理行動方案》(連政辦〔2021〕55號)要求,進一步細化相關機制,組織做好廢舊養殖設施處置管理工作。結合海漂垃圾第三方承包運營機制,建立漁業垃圾上岸后的集中處理機制,及時將廢舊養殖設施清理上岸,由鄉鎮委托第三方運營單位采取物理破碎后壓縮外運,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資源化利用。并將養殖區及周邊環境整潔情況作為海上養殖轉型升級項目驗收的前提。對廢舊養殖設施處理不規范的鄉鎮,每發現一起,扣減1%補助款,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七)推動發展深遠海養殖。制定深遠海養殖發展規劃,積極創建國家深遠海綠色養殖試驗區。制定深遠海養殖扶持政策,有序推進深遠海養殖平臺開發,加快推動“百臺萬噸”項目建設。積極對接優勢大型國有企業,鼓勵企業和養殖戶采取租賃、入股等多種形式,參與深遠海養殖產業化、市場化經營,推動深遠海養殖向規模化、現代化、一體化方向發展。
(八)探索發展“漁旅結合”業態。在黃岐半島穩步推進深遠海養殖平臺建設,配套建設觀光攝影點、休閑垂釣點等設施,發展漁家樂、休閑垂釣、研學等漁旅融合業態,促進一二三產深度融合,推動“漁旅結合”高質量發展。
五、工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連江縣海上養殖轉型升級領導小組,由縣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相關職能部門和沿海鄉鎮主要領導為成員,強化組織領導,高位推動海上傳統養殖設施升級改造工作。沿海各有關鄉鎮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統籌部署推進。
(二)完善配套政策。借鑒寧德市海上綜合整治工作經驗做法,以及黃岐鎮海域所有權、使用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和海域使用權證、養殖證“兩證聯動”為主要模式的養殖海權改革經驗,提高海域資源配置效率,實現海上養殖有證、有償、有序、有度,有效保障養殖生產空間。落實海上養殖保險保費補貼資金,加強政策支持和引導,完善養殖保險具體政策,提高漁民海上養殖抵御風險能力。
(三)落實資金保障。財政對傳統養殖漁排改造、筏式養殖泡沫浮球改造和深水抗風浪養殖網箱建設投入予以獎補。省市縣各級財政投入原則上不低于總投入的50%,其中省級財政按照“先改造后補助”的原則,承擔各級財政總投入的60%,并分年度到位,由市級統籌安排;市級與縣級財政承擔各級財政總投入的40%,市級與縣級原則上按照1:1比例分擔。項目評審、驗收、航拍、執法等工作經費,按照計劃總投資額的1%由縣財政撥付各鄉鎮政府。
(四)強化宣傳引導。有關單位、沿海各鄉鎮要加強宣傳策劃,深入基層,深入漁區,積極利用各類媒體,多渠道全方位宣傳開展海上養殖轉型升級工作的重要意義、先進典型做法等,加強政策解讀,積極向養殖戶普及相關知識和政策,營造全社會支持海上養殖轉型升級工作的良好氛圍。
(五)強化督導考核。建立工作考評督導制度,將海上養殖轉型升級工作納入對沿海鄉鎮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督促海上養殖轉型升級工作扎實有序推進,確保2022年浮球升級改造任務在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對浮球升級改造按時完成的,縣級財政在落實上述10%獎補的基礎上,另外給予25%獎補。
六、技術要求與補助標準
(一)技術要求
按照福州市海洋與漁業局、福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制定的《關于印發<福州市海上養殖塑膠浮球技術要求(試行)>的通知》(榕海漁〔2021〕114號)、《關于印發福州市海上養殖設施升級改造漁排產品相關技術要求的通知》(榕海漁〔2021〕146號)和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福建省設施漁業項目建設技術要求(2018)》(閩海漁〔2018〕214號)規定技術要求執行。不同養殖品種建議采用不同顏色浮球,鮑魚養殖浮球采用藍色,牡蠣、貽貝等貝類養殖浮球采用橙色,藻類養殖浮球采用綠色。
每粒浮球上須注明生產年份、生產加工企業名稱,確保浮球不移出村居,前后生產時間不混淆,對浮球質量可追溯。
(二)補助標準
1、各級財政補助資金不低于總投資的50%,省、市、縣補助比例為3:1:1。泡沫浮球替換項目,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的,縣財政再予以總投資的25%獎勵。
2、具體補助標準暫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關于印發<福建省設施漁業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閩財建〔2018〕63號)執行,具體如下。
項目類型 |
補助標準上限 |
規模測算方式 |
一、全塑膠養殖漁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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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式全塑膠養殖漁排 |
190元/平方米 |
網箱面積以單口網箱對邊踏板中線長度相乘計算 |
2.板式全塑膠養殖漁排 |
150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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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筏式吊養浮球(高密度聚乙烯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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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球形浮球:直徑不小于350毫米 |
15元/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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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圓柱形浮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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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徑不小于230毫米,長度不小于450毫米 |
15元/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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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直徑不小于400毫米,長度不小于350毫米 |
30元/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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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直徑不小于400毫米,長度不小于400毫米 |
35元/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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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直徑不小于450毫米,長度不小于400毫米 |
40元/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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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直徑不小于500毫米,長度不小于900毫米 |
100元/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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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水抗風浪養殖網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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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米≤周長<60米 |
10萬元/口 |
以網箱內沿長度計算 |
2.60米≤周長<90米 |
20萬元/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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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長≥90米 |
30萬元/口 |
七、項目實施
(一)業主申報
以村居集體經濟組織作為申報單位,或是由村委會委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合法經營、依法納稅、信用記錄良好的企業統一向所在鄉鎮提出申請。新建深水抗風浪養殖網箱項目由水產養殖企業、專業合作社向縣海漁局申請。并提供項目申報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營業執照,法人(負責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3、項目地理位置圖;
4、能展示所申報項目現狀的不同角度的照片;
5、養殖使用證明,指具有《水域灘涂養殖證》或《不動產權證》或鎮村出具的證明材料,通過流轉的需養殖租賃合同。
(二)項目審核、批復
塑膠浮球、塑膠漁排項目申報材料由所在鄉鎮政府審核,確認升級改造的規模、補助金額等內容,經現場勘察,批復立項。新建深水大網箱項目按照省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三)項目驗收
塑膠浮球、塑膠漁排項目建設完成后,申報單位向所在鄉鎮政府提出驗收申請,填寫驗收申請表,并提供驗收材料。由鄉鎮政府牽頭,縣海漁局、財政局和市場監管局配合,邀請專家成立驗收組,及時開展項目驗收,并出具驗收意見。驗收結果在連江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驗收后進行無人機航拍,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航拍一次,質量保證五年。新建深水大網箱項目驗收按照省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由海漁局執行。
(四)資金撥付
財政補助資金按照“先改造后補助”的原則,升級改造完成并通過驗收后,由縣海漁局下達至鄉鎮政府,鄉鎮政府下達至項目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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