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連江縣鮑魚行業協會章程
    時間: 2022-09-19 16:4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協會的名稱:連江縣鮑魚行業協會(以下稱協會)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在自愿的基礎上由從事鮑魚行業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個人組成的全縣性的行業內聯合組織,是具有法人資格的非盈利性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遵守國家制定的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協助政府進行行業管理,在行業中發揮協調、咨詢、服務的作用,維護會員和行業的合法權益,推動我縣鮑魚產業的健康發展。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縣海洋與漁業局和登記管理機關縣民政局社團辦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住所:敖江鎮敖江投資區富興北路(福州龍福食品有限公司內)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范圍:
         ()積極參與我縣協調和推動鮑魚產業的可持續發展;為政府當好決策上的參謀,管理上的助手,溝通上的橋梁。
        (二)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反映會員意見、建議和要求。
        (三)加強行業自律,提倡誠信產銷,規范化產銷,有計劃產銷,反對盲目產銷,無序產銷,非規范化產銷,無誠信產銷。
        (四)開展政策、法規、法律和專業知識培訓,協會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召開鮑魚行業產銷技術培訓會和現場會,組織開展技術咨詢,快速傳遞生產、加工、市場、科技等方面的情報、信息、經驗,組織會員外出參觀學習交流,提高行業人員素質;
        (五)積極促進會員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協助化解會員之間的矛盾。為會員提供必要的有關證明、函件材料,協調會內外關系,受理會員委托的相關事項。
        (六)組織開展行業公益事業及有益于協會的其它活動。
        (七)承辦政府和有關部門委托的事情。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種類: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有加入本協會的意愿;
        ()在本協會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必須是從事鮑魚產業及其相關的生產、加工、銷售或管理者。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提交入會申請書;
        ()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按規定交納會員費500元。
        ()向本協會反映行業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的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果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制定和修改章程;
       ()選舉和罷免理事;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決定終止事宜;
       ()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需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5年召開一屆。因特殊情況須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
       ()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需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
        第二十條 本協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從事鮑魚養殖、加工、銷售或管理人員;
        () 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七)本協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每屆任期四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擔任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理事長為本協會的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理事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擔任
    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四) 提名秘書長及各辦事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第二十三條  本會秘書長協助理事長處理日常工作。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 會員費;
        (二) 捐贈;
       (三) 政府資助
       (四) 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和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條本協會收取會員會費標準須經會員大會決定。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七條本協會建立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八條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公布。
        第二十九條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條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一條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二條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三條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四條本協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于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經20115月 9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連江縣鮑魚行業協會
    O五年二月二日
     

     

      

    來源:連江縣海洋與漁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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