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方 霞(黨組書記、局長、四級調研員)
主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
陳 峰(黨組副書記、二級主任科員)
協助局長負責機關黨建、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行政保障、優化營商環境、文明建設、規劃財務、政務公開、保密、信訪、政府表彰獎勵、人事考試、人才引進和服務、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招商引資等工作。分管黨建、辦公室、人力資源科,聯系縣紀委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何 東(黨組成員、副局長、一級主任科員)
協助局長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監督、事業單位人員調配、勞動監察、工傷認定、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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